关于组织“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

2015年03月20日 16:29  点击:[]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鼓励创业创新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作用和公益慈善机构优势,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201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会同中国宋庆龄基金会,联合举办“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现就四川赛区比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15年3月—8月。

二、大赛主题

共圆中国梦,青春创未来。

三、大赛项目

(一)主体赛事:创业创新路演赛。分为初赛、复赛、半决赛和总决赛。

(二)专项赛事:老员工营销策划赛。分为初赛和决赛。

四、参赛条件

分成团队组和企业组参赛。

(一)基本参赛条件

参赛团队(企业)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参赛人员须年满18周岁但不超过40周岁,可以是老员工、社会青年、港澳台青年以及海外留学青年。

(二)团队组参赛条件

1.报名时尚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拥有科技创新成果或创业计划的团队;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参赛者须为参赛团队核心成员或创始人;

4.团队负责人及主要创始人未担任其他企业法人代表。

五、大赛日程安排

(一)大赛报名:3月31日前。

各地人社部门只负责组织本地参加创业创新路演赛的报名工作。其中,成都市组织5—10个团队(企业)报名,其他市(州)各组织2—4个团队(企业)报名。

各高校负责组织本校参加创业创新路演赛和老员工营销策划赛的报名工作。其中,每所高校可组织2—4个团队(企业)参加创业创新路演赛,组织5—10个团队(企业)参加老员工营销策划赛。

(二)资格审核:4月1日至10日。

四川赛区组委会将会同大赛组委会,对参赛团队(企业)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审核确认结果将在省人才网公布,并以短信或邮件方式通知被确认的参赛团队(企业)。

(三)初赛:4月至5月。

1.创业创新路演赛:赛场设在成都,采取远程视频方式,由大赛评审委员会指派的评审专家通过视频连接方式评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各地、各高校负责组织本地、本校团队(企业)参加。

2.老员工营销策划赛:各高校根据大赛评审委员会的要求和评审标准(届时另行通知),对本校参赛团队组织评审和选拔,向四川赛区组委会推荐1个团队参加决赛。

初赛期间,将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参赛团队(企业)参加创业培训。

(四)复赛:6月至7月。

创业创新路演赛复赛形式为现场答辩,地点由国家大赛组委会指定,另行通知。

(五)半决赛:8月。

创业创新路演赛半决赛形式为现场答辩,在北京举行。中央电视台将全程录播。半决赛期间,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具体情况为参赛团队(企业)组织安排融资路演、股权众筹、产品众筹等活动。

(六)总决赛:8月。

创业创新路演赛总决赛在北京举行,由大赛组委会组织。老员工营销策划赛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组织,采取网络评审方式进行。中央电视台将全程录播比赛过程和颁奖典礼。

详情见附件:关于组织“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四川赛区比赛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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