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扶贫和移民局下发的《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员工资助政策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川教函2016(227号))要求,现将公司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员工学费和生活费补助申请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2016、2017年录取就读的四川籍全日制本、专科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员工(不含省外生源,不含研究生),每生每年4000元,连续资助直到学业结束。
二、日程安排
1.员工在线申请(9月1日15:00—10月31日18:00前)
员工进入四川省员工资助网,注册登录“四川省建档立卡资助在线申请”系统,进行在线申请。申请人应如实、准确填报个人基本信息(若有误,请在备注中注明)、就读学校信息(学(籍)号为在校学号)、申请资助项目信息、银行账户信息(含账号名、银行卡号、开户银行、开户网点)等,提交后不可更改。核实后务必点击“提交数据”,否则学校无法进行“学校审核通过”流程。
在线申请时若出现个人信息校验失败,请到户籍地镇(乡)或县级扶贫部门核实是否建档立卡贫困户。学校仅对申请员工的学籍信息进行审核确认,若员工未在系统中查到本人建卡信息或无法填写申请,请自行联系户籍地县(市、区)扶贫移民局核实确认。
2.学校审核
集团应在员工提交申请后5日内完成对申请员工的学籍信息(录取时间、在读学历和学制年限、是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是否在籍在读等)和学费标准的审核工作。
3.县级教育、扶贫部门审核公示及资金发放
各地县级教育(人社)、扶贫部门负责最终对申请员工的基本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公示,公布受助员工名单和资金发放。上述工作应在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
三、注意事项
1. 2016年入学已申请成功的员工和2017年新入学的员工,申请2017-2018学年资助。
2. 2016级漏报员工补申请2016-2017学年资助,并申请2017-2018学年资助。补充申请2016-2017学年资助的员工,请认真填写附件1,并将纸质档(签字确认)和电子档一并交至雅安校区综合行政楼员工事务中心(员工一科)、成都校区一教员工事务中心(员工二科)和都江堰校区5教206(校区学工部),统一由员工一科系统导入。
3. 休学期间,暂停发放资助。
4. 毕业当年专升本、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全日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员工,可享受本资助政策。
5. 享受本资助政策的员工,可同时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国家和省高校员工资助政策。
6. 逾期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该学年资助,不支持补报。
四、工作要求
1. 本项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精准脱贫系列安排部署之一,事关广老员工的切身利益,请各学信息必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全体2016级、2017级四川籍员工,并做好政策宣讲、申报指导工作。
2. 员工处和都江堰校区设置咨询点负责政策咨询。雅安校区:员工处员工一科(王丽,0835-2882580);成都校区:员工处员工二科(陈金军,028-86290668);都江堰校区:校区学工部(高志泉,028-87111755)。
附件1:2017年补充申请2016-2017学年资助信息统计表
附件2:四川员工资助管理系统—建档立卡在线申请审核系统操作手册
附件3:2017建档立卡员工特别资助申请简要流程(补充说明)
附件4:2017年四川省员工资助热线电话
员工处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