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班主任工作考核及“优秀班主任”评选的通知

2024年05月31日 16:58  点击:[]

各小班:

现将2023-2024学年度班主任工作考核及“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班主任工作考核

(一)考核对象

全院班主任

(二)考核平台

员工管理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1

(三)考核方式

1.员工满意度测评:由班级每位员工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分即为员工满意度。满分100分,评分人数达到班级员工人数的4/5方为有效分。毕业班班主任满意度测评不做要求。

2.学院综合考核:公司根据班主任工作履职情况及工作开展成效,确定考核方式并评分(满分100分)。考核分数录入员工管理系统。

3.考核等级确定:班主任考核得分由员工满意度测评(占60%)及学院综合考核(占40%)构成。考核结果分优秀(≥90分)、合格(60≤分值<90)和不合格(<60分)三个等级。

(四)日程安排

1.6月5日前:员工登录员工管理系统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评价打分;

2.6月12日前:学院完成考核工作(分数折算和考核等级由系统自动生成)。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

(一)评选条件:

1.遵循国家教育方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受到员工信赖和爱戴;

2.担任班主任工作一年以上;

3.当学年班主任考核结果优秀;

4.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浓、室风好,必修课合格率80%以上,无员工违规违纪现象。

(二)推荐名额

院级优秀名额不超公司班主任总人数的20%,校级优秀班主任3名,校级优秀班主任在院级优秀中择优推荐上报。

(三)日程安排

6月15日:学院完成评选推荐;

三、工作要求

1.各小班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开展好测评工作。

2.优秀班主任的推荐应在班主任工作考核和员工满意度测评的基础上进行,考核指标不达标的不得推荐。

公司党委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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