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员工:
2020年第四季度创业补贴申报工作将于近期开展,项目负责人须于11月12日前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汇总表无需提供纸质版)至公司党委办公室(综合楼231室)。
申报材料包括:
负责人员工证、身份证复印件,创业计划书,创业补贴申报表(附件1)、创业补贴汇总表(附件2)、项目成员信息表(附件3),交易明细,其他能证明项目正常运行的材料,实体还应提供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证书复印件。
开办“网店”的,应提供“网店”网址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证明材料;农业职业经理人应提供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的资格认定和正常持续经营的相关材料。
仅有创业计划书,无实质性创业行为的不得进行申报。
公司党委办公室
2020年11月12日